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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布对也门人HAGEB OMAR AHMED ABDULLAH所持居留证件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对下列居留证件宣布作废:

  1.HAGEB OMAR AHMED ABDULLAH,男,1990年1月1日出生,也门国籍,护照号码为07633626,持有我局于2019年6月24日签发的号码为100040489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