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脚步慢慢临近,小伙伴们打算以何种方式庆祝新年呢?
1. 越城区禁放区域:东至吼山路,南至绍诸高速,西接柯桥区,北至曹娥江。(自新三江闸〔曹娥江大闸〕东始→曹娥江→越兴路→104国道→吼山路→中山路→平水江→绍诸高速→越城区与柯桥区西侧界线→越城区与柯桥区北侧界线→新三江闸)
2. 柯桥区禁放区域:东至曹娥江,沿越城区界线南至杨绍公路,西至稽山路,北至钱塘江(稽山路→柯袍线→杭绍台高速 →沿萧山区界线→钱塘江→曹娥江→新闸江→沿越城区界线→ 杭绍台高速→杨绍公路→香林大道→104 国道→稽山路)
3. 上虞区禁放区域:主城区:东至百官中学、龙山,南至城南中学、舜耕大道, 西至上虞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高铁新城,北至杭甬高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上虞与余姚界堤,南至纬十一路,西至西直塘河,北至展望大道、横六河。上述区域以外的各乡镇(街道)建成区。
4. 滨海新城禁放区域:东至海华路、马欢路,西至前进河, 南至海东路,北至开元东路。
警方温馨提醒
1、在“双禁”区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2、非法储存、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在“双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责令停止燃放,视情节给予没收、罚款、治安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