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同志,
我在家中捡到一只猫头鹰,
我该怎么做?”
甘霖镇石道地村民张师傅
向嵊州市公安局
甘霖派出所求助
随后
民警裘金旺立即到达张师傅的家中查看
发现被捡到的是一只幼鸟
许是民警观察得太仔细
小猫头鹰瞪着大大的眼睛
蜷缩在纸箱的角落
很是可爱
张师傅告诉民警
这只猫头鹰是其在自家院子中发现的
见它也不飞走,猜测可能是受了伤
便暂时将猫头鹰放在纸箱里照看
并向民警寻求帮助
保护野生小动物
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裘金旺肯定了张师傅做法的同时
继续对这只幼鸟进行了检查
确定该鸟类为猫头鹰
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且无外伤
随后,立即联系到
绍兴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
安全将小猫头鹰
送往嵊州市虎居动物园
交由工作人员饲养
无独有偶
6月2日傍晚
谷来镇砩头村的村民黄女士
在自家屋后的一处废弃房屋旁
也捡到了一只猫头鹰幼崽
一想到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
黄女士立即联系到谷来派出所
告知了此事
民警罗培林很快赶到现场
向黄女士了解猫头鹰的情况
黄女士告诉民警
傍晚其出门时
突然听见附近有隐隐的叫声
循声看去
便发现不远处的地面上有一个东西在动
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一只小猫头鹰
猫头鹰只有巴掌大小
浑身灰白色的绒毛
担心猫头鹰可能是受伤了
于是报警求助
随后
民警向村民借来了纸箱
将小猫头鹰小心地放入带回派出所
同时与绍兴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对接
于晚9点30分左右
将小猫头鹰安全送至
虎居动物园交由工作人员照顾
警方提醒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个人不能随意饲养
如果在野外发现猫头鹰
及其他野生动物遇到危险的情况
可以随时拨打110报警
由公安机关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救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