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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对孟加拉国人ROY ANUBROTA所持居留证件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居留证件宣布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居留证件至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安出入境窗口(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一楼)办理居留证件注销手续。

1、ROY ANUBROTA,女,1993年10月16日出生,孟加拉国籍,护照号码为EJ0309638,持有我局于2022年5月10日签发的号码为101873512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0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