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越东快速路、三江高架路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越东快速路、三江高架路主线实施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
越东快速路(于越路至三江路段)、三江高架路(三江路至杭甬高速口段)。
二、禁行车辆和时段
全天禁止各类货车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执行城市快速路道路养护作业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三、相关要求
本通告自2022年8月27日0时起施行,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绍兴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