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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生态警务网络,以“警察蓝”守护“生态绿”

“警察同志,我们捡到了一只猫头鹰嘞!”2023年12月14日晚八点半左右,两名东山志警急匆匆来到新昌县公安局儒岙派出所接警大厅,手上还提着一个纸箱子。

“发生了什么?”通过箱子上的小孔,民警吕坚灿看到了一只耷拉着翅膀的小鸟。

原来,这两名东山志警在新昌县儒岙镇东山村附近开展巡逻的时候发现了这只鸟在地上扑腾着翅膀,定睛一看,灰褐色的羽毛、大圆眼睛大脑袋、短短的弯钩嘴,感觉长得很像猫头鹰,于是两人带着受伤的鸟火急火燎地赶到了儒岙派出所。


经对接森林公安部门,民警和东山志警一起将这只受伤的猫头鹰送到了新昌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点,经过专业人员登记确认,两名东山志警捡到的这只鸟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目前,该猫头鹰已得到救助。

吹响了生态警务号角,用“警察蓝”守护“生态绿”,今年以来,新昌县公安局积极开展生态警务创建,探索出了实行生态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绘制“山中有景,林间有警,警景相联”生态画卷。县局各派出所发动辖区群众投入到服务游客、巡逻宣传的队伍中,实现了“群众共治”的崭新格局,筑牢了生态环境的治安“桥头堡”。同时,对接政府、林场、水库等单位,联合属地党委、志警等力量,实现政府、社会、志愿者“三级联动”,积极探索生态警务经验。

据了解,今年以来新昌县公安局已累计开展辖区警务巡防77次,参与警力361人次,群众力量243人次。

下一步,新昌县公安局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围绕生态警务进行建设,进一步打造生态警务站,建立生态义警队伍,紧抓生态环境保护,营造“绿警守护共富、智治生态警务”的和谐生态景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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