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首页
>警务资讯>警方公告
关于决定对土耳其人GHULAMFAROOK GHULAM MUSTAFA所持居留证件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居留证件宣布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居留证件至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安出入境窗口(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一楼)办理居留证件注销手续。

1、GHULAMFAROOK GHULAM MUSTAFA20041230日出生,土耳其国籍,护照号码为U25652474,持有我局于2022128日签发的号码为102111033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3718日)。

特此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