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警务资讯>专题专栏>绍兴禁毒>禁毒视野
植树节到了,这些很“刑”的植物可千万不能种!


春风催新绿,植树正当时

我们迎来第46个植树节


1.png


守护绿色

不让“毒种子”落地

有些植物千万不能种!


2.jpg


3.jpg



认准罂粟的长相

千万不要误种!


罂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亭亭玉立,蒴果高高在上,夏季开花,花大,单生枝顶。花瓣4片,红色、紫色或白色。果实球形或椭圆形,种子小而多。


4.jpg


罂粟生长期各个阶段图片

5.jpg 6.jpg

▲罂粟种子                      ▲罂粟芽苗


7.jpg 8.jpg

▲罂粟叶苗            ▲罂粟茎叶


9.jpg 0.jpg


▲罂粟花蕾        ▲单瓣罂粟


1.jpg 2.jpg

▲罂粟花凋谢        ▲罂粟花浆果期


3.jpg 4.jpg


▲罂粟的横切果实      ▲罂粟的干燥壳和种子


除了罂粟

还有以下这些植物

一株也不!能!种!


5.png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有期徒刑。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内容来源:广东禁毒(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