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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党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学习会

4月17日晚上,市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学习会,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汤文全主持会议并讲话。

汤文全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学说的创新性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特别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的要求,学好用好新质生产力的理念、方法、要求,加快形成和提升绍兴公安新质战斗力。

汤文全强调,一要坚持学深悟透,以“知行合一”提升新质战斗力。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丰富载体学、有机结合学,引导全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把握,并抓好转化运用。二要坚持中心居中,以“履职尽责”提升新质战斗力。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提升增值服务能力、安全保障能力、规范执法能力,全面融入中心大局,助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三要坚持大胆破立,以“创新驱动”提升新质战斗力。找准结合点和切入口,进一步重塑机构职能新体系、跃升数字赋能新质效、激发人才引领新战力,持续深化创新驱动、改革攻坚,加快在“新”“质”“力”上实现跨越式突破。四要坚持善作善成,以“敢闯敢为”提升新质战斗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求真务实、苦干实干、善作善成,雷厉风行抓实效、锚定一流创品牌、严优并举促勤廉,切实以最优作风、最实举措、最硬成果,努力交出贯彻落实“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高分答卷。

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沈平江作领学;局领导朱永潮、傅纪明、钱成根、金晓玉作交流发言。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学习;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