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的明明是一款高档智能机,却称功能不够,一直拿着别人的普通手机偷偷把玩。其实,这是在打手机软件转账的主意。近日,市民裘某就遇到这样一个“精明人”。
现年52岁的裘某是上虞区丰惠镇人,在城区一家公司上班。某天晚上,他在网上认识了男子郦某,两人相谈甚欢。听说郦某做生意亏了不少钱,又没有固定工作,尽管两人才刚认识,裘某主动提出请他来上虞,承诺在自己供职的公司为他找份工作。
第二天中午,郦某应约从诸暨来到上虞。裘某在汽车西站接上郦某,趁着下午不用上班,他又去银行办了张卡。办卡,设置密码,向卡内存入7600元钱,整个过程郦某都站在身后看着,裘某那时也没在意。
办完卡,回到丰惠家中,裘某下地干活,让郦某留在房里。等他回来时,看见郦某正在翻自己的背包。“我在帮你找钱。”郦某解释说。
原来,中午在银行办卡存钱时,裘某提到感觉包里的钱少了,郦某所说“找钱”指的就是这个。即使如此,裘某还是没有太在意。当时,郦某还用手机拍下了裘某的身份证、医保卡等证件,说怕裘某粗心,把这些证件也丢了,拍照备份,之后会把图片传到他电脑上。
下午3点左右,裘某和郦某一起坐公交车返回公司。途中,郦某说手机功能不够,一直拿着裘先生的手机“玩游戏”。回想之前种种,裘某察觉不对劲,公交车到丁界寺站时,他称要先去菜场买菜带到公司,让郦某在步行街等他。跑到银行,裘某在自动柜员机上查询发现,新办卡中的7600元钱不翼而飞,他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并表明怀疑钱是被郦某偷走的。
很快,百官派出所民警在步行街找到郦某,将他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郦某交代了利用手机支付宝软件,实施转账盗窃的事实。郦某今年20岁,是诸暨人,他的手机上装有支付宝软件,他用裘某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在手机上替裘某注册了支付宝账号,登录后绑定银行卡,把卡上的钱转到这个支付宝。而拿着裘某的手机,是为了方便得到注册、转账过程中手机接收的动态密码。在步行街等候的过程中,郦某正准备再把钱从裘某的支付宝转到自己的账号,没想到被民警抓获。
裘某在民警的帮助下,从银行取回存款。嫌疑人郦某因盗窃未遂,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治安处罚。这个案件也再次给市民敲响警钟,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