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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招嫖”为由实施诈骗预警

  随着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使一些在洗浴、足道、按摩院、SPA会馆等休闲场所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人员把视线转移到网络、电话交流平台上,而招嫖人员近年来也成为新型诈骗一个主要受害群体。此类新型的诈骗手段中,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电话以及小卡片发布色情信息,通过“介绍小姐卖淫”、“小姐上门服务”等提供特殊服务的淫秽色情信息,引诱招嫖人员以交纳押金、保证金为由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实施诈骗。

  一、简要案情。

  1、2015年7月4日23时许,姚某在嵊州市某宾馆房间里在QQ里搜索附近的人QQ资料,搜索到QQ号为428338298,网名嵊州妹纸要你大JJ+的人,按照对方留下的联系方式姚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姚某选择了一个300元的快餐式服务,并往对方工商银行账号汇了300元现金。汇好后对方以保证小妹的人身安全为由要求姚某再汇3000元的保证金,姚将身上仅有400元汇出,对方一定要其补足3000元,后姚某报案。

  2、2015年8月25日21时许,刘某在嵊州一快捷酒店用QQ里搜索到嵊州女孩(2729266892)的人,刘询问是否有包夜服务,得到肯定答案后,往对方支付宝账号转账200元。该女子自称是学生小妹,说要确保身体健康费让其再汇1000元的押金、3000元的人身安全保证金共被骗4200元。

  二、作案手段

  1、作案目标:以企图通过网络、电话、小卡片发布的信息进行招嫖的男性为目标,主要为18-35岁之间的外地来苏务工、旅游人员为主。

  2、作案成员:单人或有组织、有策划、有预谋的网络犯罪团伙。

  3、作案手段:利用网络、电话短信、小卡片发布提供“小姐上门”、“裸聊”等特殊服务的淫秽色情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待受害人主动联系后,以交纳小姐保证金、检查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为由要求逐步诱使受害人向其指定账号汇款。

  互联网日益普及以来,因其高效快捷的服务和丰富的信息资源逐渐成为人们相互交流的平台,而随着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使一些在洗浴、足道、按摩院、SPA会馆等休闲场所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人员把视线转移到网络交流平台上。通过网络、电话以及小卡片方式发布的招嫖信息传播范围广、联络速度快、活动隐蔽性强、安全性高,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卖淫嫖娼人员,同时也使得招嫖人员成为了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新目标。此类型的案件属于典型的“非接触型诈骗”,犯罪分子作案时使用专门的电话卡和银行卡,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侦破难度较大。警方在此发布部分警情,希望提醒市民提高警惕,要避免触碰色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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