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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消防安全小知识

一、严禁明火

1、禁止使用打火机、火柴。

2、禁止吸烟。

3、禁止使用蜡烛。

4、禁止使用酒精炉等可燃器具。

5、禁止焚烧纸张等杂物。

二、用电安全

1、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电饭煲、电火锅、电炉、电热杯等发热电器。

2、禁止使用电采暖电器。

3、检查开关、插座及电器线路,如有损坏、老化、电线裸露等情况要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整修或更换。

4、同一电源插座不要集中若干用电设备,避免负载过高。

5、禁止任何形式的私拉乱接电线。

6、不能长时间对手机和充电宝等电器充电,无人时要切断充电电源。

7、使用台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时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禁止覆盖或堆放物品。

8、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和电源开关。

三、物品摆放

1、书籍、纸张要远离电源、电器,禁止大量堆积。

2、确保室内整洁、有序,不堆放杂物或垃圾。

四、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宿舍内禁止存放酒精(包括酒)。

2、灭蚊剂、香水等易燃物品禁止大量存放,禁止将易燃物品摆放在暴晒区域。

3、禁止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鞭炮、实验材料等)。

4、禁止存放任何形式的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气体容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 绍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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