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戴达康等同志职务任免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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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局各部门: 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戴达康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免去其市局越城区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金晓玉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周永明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局禁毒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洪强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强制戒毒所政治委员、市局指联勤中心副主任职务; 石小春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常务副主任(正科长级); 王建江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钱国农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局反恐怖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荣水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 轩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常务副支队长(正科长级); 金贺龙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姚越峰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余树禄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治委员; 何建锋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反恐特战队队长(正科长级),免去其市局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吴江英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陈国荣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免去其市局警卫处政治委员职务; 汤 亮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警卫处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警卫处副处长职务; 丁 奇同志任绍兴市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局滨海分局副局长职务; 陶国民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常务副支队长(正科长级); 李 俊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政治委员,免去其市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徐华良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局情指联勤中心主任职务; 於 疆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局反恐怖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章晓斌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情指联勤中心副主任职务; 林国华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局越城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冯晓阳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警务督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戴海成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局滨海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虞智良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局治安监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陈 江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服务中心)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警务督察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章立斌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信访处处长,免去其市局行政审批服务处(网上办事服务中心)政治委员职务; 陈福连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局越城区分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林 甫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治安监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俞家平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免去其市局信息化中心主任职务; 张涌钢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科技通信中心政治委员职务; 孙位栋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主任(正科长级),免去其市局信息化中心副主任职务; 俞国英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信访处处长职务; 陈增宏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审计处处长,免去其市局滨海分局副局长职务; 马 强同志任绍兴市看守所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陈黎明同志任绍兴市拘留所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朱向群同志任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政治部副主任、监管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金 峰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局长,免去其市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陈国标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政治部副主任、科技通信中心主任职务; 王岳伦同志任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局长职务; 金曙光同志任绍兴市强制医疗所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斯志坚同志任绍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绍兴市公安局审计处处长职务; 王宏伟同志任绍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 岱同志任绍兴市警务装备服务中心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警保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剑锋同志任绍兴市公共安全指导服务中心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局科技通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 华同志的绍兴市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杨 寅同志的绍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戴正大同志的绍兴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职务; 免去蒋 明同志的绍兴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章伟达同志的绍兴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赵兴龙同志的绍兴市拘留所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何士彪同志的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邓 超同志的绍兴市强制医疗所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袁伟东同志的绍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3月19日市局党委会决定之日计算,新提任的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绍兴市公安局 2020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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