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首页
>警务资讯>最新警讯
险!一车四人

电动车为大家出行带来便利

然而越是便利

越有人能出其不意

这是8月23日

上虞交警视频巡查时发现的惊人一幕

着实让人捏一把冷汗!

在上虞区崧厦街道裕德路

两辆电动车均

满满当当载了4人

且未戴头盔

其中还有几名小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查走访

交警找到了两名当事人

对两人进行安全教育

并对其违反规定载人及

未戴头盔做出处罚

划 重 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由于电动车自身硬件条件的局限性,若是超员超载,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要是出现紧急情况,电动车刹车制动不及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生命只有一次

不能NG!!!

前车之鉴

宁波一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车严重“超载”,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在路口交通信号灯变化之后,仍以极快的速度通过路口,与直行的小轿车发生了强烈撞击,电动车被撞飞,三人不同程度受了伤。此次事故,电动车驾驶员违反交通信号灯、违规带人、且未佩戴安全头盔,“三宗罪”加身,负事故主要责任。

江西上饶德兴市,一名女学生驾驶电动车带着两名同学,在闯红灯过路口时被一辆直行轿车撞飞,三名女生受伤入院治疗,万幸均无无生命危险。

安 全 攻 略

1.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热就热一点吧,生命更重要);

2.不闯红灯,转弯先观察确保安全后再看通过;

3.要骑在非机动车车道内,不能逆向行驶;

4.电动车不能违法载人(不允许搭载12周岁以上成年人),自身不违法是前提。

5.电动车要慢慢骑,十起事故九起快,宁停三分保平安。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 绍兴市公安局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