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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拍”上线,证件照拍到你满意!

证件照不满意?

流程不熟反复拍?现在有了“自拍”神器证件照你说了算!

12月8日上午,全市首台“浙里拍”系统在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上线并启用了!

在一个独立空间里,一块椭圆形的半透明塑料面板,一个数键盘、一部手机、两块打光板便组成了“浙里拍”自助拍照区。

恰好来办理港澳通行证换发业务的市民张女士,便幸运地成为了“浙里拍”的首位体验者。“保持坐姿端正,正视镜头……”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张女士使用“浙里拍”系统开始了自助拍摄。在一番挑选后,张女士选取了一张最为满意的照片上传,很快,系统提醒照片成功被采用。

“这个拍照系统非常便捷,在碰到群众姿势不规范,眉毛眼睛有遮挡的情况时,系统也会进行自动提示。”

据窗口民警黄梦倩介绍,“浙里拍”是省公安厅新推广的一款照片采集系统项目,它大大缩短了群众拍照排队等待的时间,也有效地为窗口业务分流。与以往“一锤定音”的拍照模式不同,这款系统能够让群众自助多次拍摄并挑选照片,群众对自己的证件照也有了选择权。

“浙里拍”系统不仅可以拍摄出入境证件照,身份证、驾驶证等其它公安业务证件照也都适用,通过与“一窗通办”综合窗口相结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进一步优化群众体验感,提升满意度。

证件照片拍摄指引

1、申请人应保持坐姿端正,双肩水平,正视照相镜头。

2、申请人神态自然,眼睛自然睁开,头发不得遮住眼睛,不得化浓妆。

3、申请人宜着深色有领服装,不得穿着制式服装。

4、申请人不得戴有色眼镜(疾病原因除外),不宜戴粗框眼镜。眼镜框不得遮住眼睛,镜片无反光。

5、申请人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覆盖物不得遮住脸部或造成阴影),非永久性饰物不得遮挡脸部。

6、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得有阴影、亮斑。

7、背景色彩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 绍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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