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3月至6月,正是绝大多数重要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实施禁渔能有效保护鱼类产卵、孵苗及鱼苗生长,促进渔业资源的自然补充和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
然而,有人却顶风作案,趁着夜晚在河边非法捕鱼。这不,男子叶某就因“贪吃”将自己“捕”入了法网。
辅警下班途中抓获非法捕鱼者
4月17日21时许,上虞区公安分局盖北派出所辅警马焕钟下夜班回家,发现岸边有手电光闪动,隐隐约约还听到电瓶发出的响动声。
“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莫非是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洞察敏锐的马焕钟立即停了车,悄悄朝河岸边手电光源处摸去。沿着河埂走了约100米,果然,一男子正偷偷在使用电瓶电鱼。
收缴的作案工具
为避免打草惊蛇,马焕钟在一旁等待时机,趁叶某专心收网时,迅速上前将其抓获,扭送回派出所。“刚下班,你咋又回来了?”民警黄佳杰一脸纳闷,看到一旁的男子才明白过来。
民警在现场查获大量鱼虾和电瓶、网兜等作案工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叶某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注意注意
早在2月
上虞区农业农村局就发布
2021年禁渔期通告
上虞区2021年禁渔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1年度钱塘江流域禁渔管理的通知》(浙农渔发【2020】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平衡,现将2021年禁渔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禁渔区域及时间
1.钱塘江干流绍兴段(嘉绍大桥以西至柯桥、萧山交界处)及重要支流浦阳江、曹娥江,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其中曹娥江四环大桥至城南大桥、上浦闸至指石山江段禁渔时间延迟至9月30日24时。
2.上虞区外荡水域(指非封闭的荡漾、河道、抖河和溇浜等),禁渔时间为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
禁渔对象
除娱乐性传统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注:全年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绝户网和锚鱼、长线多钩、多线多钩、探鱼设备、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水上漂浮物等进行生产性垂钓)。
法律责任
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上虞区农业农村局:82133991、82212724、110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6日
非法捕鱼,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