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上干活时发现一只被树枝绊住的小鸟,走近一看发现居然是国家保护动物。”近日,越城区公安分局马山派出所来了一位特殊的小“客人”原来,是附近热心村民捡到了一只“落难”的猫头鹰幼鸟将其送至了派出所
“我看这只小鸟躺在草丛边
想飞却飞不起来,可能是受了伤
我就用网袋把它装进去带来了。”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汪女士不敢随意处置
于是便来到马山派出所
将猫头鹰交至民警手中
马山派出所立即与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得联系
将其移交救护
经赶来的工作人员确认
这只落难的“萌鸟”系领角鸮幼鹰
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幼鹰因不具备野外飞行和独立生存能力,
在学飞的过程中从树上掉下来后,
会导致其受伤,而无法起飞。”
随后,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初步检查
发现幼鹰身体状况良好
待回去再做进一步的检查
如果它具备野外生存能力
就会将其放生
回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若发现野生动物,切勿自行处理或者私自喂养,可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也可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