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落实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要求,在保障公交优先通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便利社会车辆进入公交专用道通行,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根据公安部《关于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自2024年1月26日起,对我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段设定
(一)中兴大道(世纪街至山会大道)、中兴北路(山会大道至昌安立交桥) 、中兴中路(昌安立交桥至胜利东路)专用车道专用时段:由每日(6:00-19:00)调整为工作日(7:00-9:00、16:30-18:30)。
(二)中兴中路(胜利东路至人民中路)、中兴南路(人民中路至大禹路) 专用车道专用时段:由每日(7:00-9:00、16:30-18:30)调整为工作日(7:00-9:00、16:30-18:30)。
二、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车辆规定
(一)公交专用时段内,公交专用车道允许公交车辆、专用校车、大中型载客汽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通行,禁止其他社会车辆通行。
(二)公交专用时段外,在保证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情况下,公交专用车道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
(三)社会车辆进入公交专用车道路口时,需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通行。
(四)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社会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信号指示,可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此前有关交通管理措施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绍兴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