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高速交警支队新增了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1月29日启用。启用后将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136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4101)”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S9苏台高速台州方向0114公里741米 | 1362、4101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