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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事故车辆物品损失价格评估的招标公告

根据《绍兴市公安局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度高速交警支队事故车辆物品损失价格评估服务的采购方法采用比选方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需求:

1、2025年度高速交警支队事故车辆物品损失价格评估服务。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预算经费:

按实际产生的经费支付。

三、报名及投标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投标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且包含机动车损失等价格评估资质,拥有《价格评估机构备案证书》或《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登记证书》;拥有相应的技术人员支撑,技术人员拥有《价格评估专业人员执业登记证书》、《价格鉴证师执业登记证书》;有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具备完成价格评估的相关方案流程,明确工作人员职责,确保委托评估项目在委托单位约定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确保评估流程合法合规。

价格评估实行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收费参考以下标准。

价格鉴证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参考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起点

计费额度

参考费率

时效

I

100元

30天内

2

0-1万元

4%

3

1万元-5万元

3%

4

5万元-10万元

2%

5

10万元-50万元

1%

6

50万元以上

0.5%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1501号

2、报名的供应商去需提供下列资料: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评标方式:

1、比选小组于2024年12月24日上午10:00对本次比选项目进行评标,按综合评分最高分中标。

2、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项目流标。

3、投标文件应根据需求制作并加盖公章,递交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否则无效处理。

六、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标准

得分

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项目经验等进行评分。(1-20分)具有价格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得基本分10分;入围法检等司法单位评估机构目录范围的,加2-4分;具有近5年来事故车辆、物品损失评估业务历史业绩,每提供1份年度评估工作协议,加1分,每提供5份不同单位单项委托评估材料的,加1分,最多加6分。

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技术人员职称、专业、证书、同类项目工作年限等进行评分。(以供应商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或者合作协议为准)(1-15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价格鉴证师(以持证日期及工作年限综合评判),每人加1分,具有高级二手车鉴定证书的再加1分。

3

根据供应商提供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进行评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得基本分3分,运行良好的加2分。(1-5分)

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是否科学、严密、合理,服务质量和保障措施、评估时效等承诺进行评分。(1-15分)具有专门的评估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的,得基本分8分,落实专人联络员负责24小时内响应的,加2分,落实节假日及紧急情况时有专人及时前往评估的,加1分,方案中有明确出具报告的时间,根据出具的时间视情加1-4分。

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价格资料,按照投标费率整体下浮率进行评分(1-40分)9折及以上、8折、7折、6折及以下,分别得26、30、34、40分。

6

根据投标文件是否响应采购需求、是否完善、具体、是否合理可行、是否表述清晰进行评分。(1-5分)

总分

招标咨询:俞警官电话0575-88557529

招标投诉:张警官电话13505751761

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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