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年期间,微信群里发红包、抢红包已经成了亲朋好友间增进感情的一种娱乐方式,但有人却因手机上“抢红包”涉嫌赌博被抓。近日,诸暨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破获一起“抢红包”形式的网络赌博案件。
去年12月,市民王女士收到了一个名叫“太平洋财务”的微信好友申请,添加好友后,对方给王女士发送了一个软件下载二维码,称里面每天都能“抢红包”。出于好奇,王女士下载了一个名为“欢聊”的软件。注册账号后,有人便在该软件里联系王女士,并拉她进入多个聊天群。
聊天群里以“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发红包”的人为庄家,“抢红包”的人则为闲家。每次发红包,庄家会在红包封面标上一组数字“XXX-XX-X”,第一个数字表示红包总金额,第二个数字表示红包个数,第三个数字则为“雷”。群内人员抢红包后,金额尾数与“雷”一致的人即为“踩雷”,则要按红包总额的1.2倍返还给发红包的人。若运气好没有踩雷,抢到的红包便能收入囊中。
王女士曾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她明知这是网络赌博,仍被这种操作简单、参与感强、刺激性足的“赌法”吸引,很快便沉迷其中。春节期间,她手机不离手,每天都要“抢”到凌晨,“发”到半夜,即使家人劝导,也完全听不进去。
这样的“红包赌局”,每局少则一两百元,多则三四千元。在软件里,只有钱包里有余额的人,才能收发红包,资金没了便会系统被禁言。从2023年12月起,王女士不断充值“上分”、提现“下分”,平均要每日充值3—7笔钱,即使支付平台提示存在转账风险,她也置之不理。元宵节前夜,她被警方抓获。
警方提醒,在社交软件上“抢红包”本身并不具有违法性,但若利用这种娱乐形式,设定赌博规则以此牟利,“抢红包”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而建立相关群聊的组织人员,则涉嫌开设赌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转自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