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虞市看守所内,在押人员李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他通过看守所与公证处合作的新机制,顺利解决因羁押无法处理的房产产权纠纷,避免因法律程序带来的经济损失。
这幕场景,正是上虞“警”“证”合力,破解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写照。
“被羁押期间只能会见律师或法定代理人,许多需要本人办理的事项都开展不了……”李某这番话,道出在押人员的普遍困境。因房产产权纠纷,李某心急如焚,却受限于传统工作流程——家属需辗转公检法司多个部门,耗时月余难见进展。这样的法律服务空白,影响在押人员的改造心态,还可能引发企业经营中断、家庭矛盾升级等次生问题。
面对这一困境,看守所与公证处携手,于1月9日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开启特殊群体法律服务创新模式。
合作机制启动后,李某立刻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处迅速响应,与看守所紧密协作,在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高效完成相关证据的收集和核实工作,为李某办理房产公证,妥善解决了房产产权纠纷。
高效运转的协作机制,源自精准对接、协同发力的制度设计。公证处每周派工作人员进入监区进行普法宣传和公证知识普及;针对继承、合同等高频需求定制“法治套餐”,帮助处理因羁押无法办理的继承、委托、声明、合同等民商事务,以及诉讼过程中的相关证据保全、赔偿金的公证提存等。看守所则积极联系、协调公证处,为普法活动和公证业务办理提供场所,并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这种深度融合带来多重效益:对在押人员是权益保障的定心丸,对司法机关是破解执行难的利器,对社会则是矛盾隐患的减压阀。正如看守所所长王全江所说:“这不是简单的业务叠加,而是法治文明的温度与速度。”
“警”“证”合力带来的变化远超预期。被刑拘入所的董某,面临银行借贷业务到期无法办理的困境。在看守所与公证处的共同努力下,董某在投送监狱前,顺利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书,解决了即将到期的借贷业务,并签订委托协议,为后续事项办理铺平道路。
法治的温度需要具体载体。看守所将与公证处持续协作,建立常态沟通工作机制,丰富普法和服务形式,拓展公证在执法办案和诉讼审判中的应用场景,努力打造“上虞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