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4月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②“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③“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④“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⑤“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⑥“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⑦“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以下序号与首段文字所述序号及违法行为一一对应)
抓拍①的点位:绍兴市学坛地人民中路北口;绍兴市龙珠里绍兴大剧院
抓拍②的点位:绍兴市越兴大道越中路口北1000米。抓拍③的点位:绍兴市迪荡湖路崇德街人行横道
抓拍④的点位:绍兴市八字桥直街鲍家弄路段;绍兴市八字桥直街八字桥路段;绍兴市凤江路融越府路段;绍兴市朝皇路越西路路段;绍兴市快阁路快阁苑市场路段
抓拍⑤⑥⑦⑧的点位:绍兴市海南路学苑路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