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居留证件宣布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居留证件至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安出入境窗口(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一楼)办理居留证件注销手续。
1.ANNOR ISAAC,男,1990年7月11日出生,加纳籍,护照号码为G5097110(原护照号码G2513337),持有我局于2024年5月29日签发的号码为103124698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4月22日)。
2.KAID KAMAL MOHAMED ABDO,男,1988年8月30日出生,埃及籍,护照号码为A29168858,持有我局于2024年6月7日签发的号码为103124758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4月22日)。
特此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