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在热心群众的积极协助下
新昌公安连续救助多只野生动物
从发现线索、现场保护到放归自然
民警全程高效处置
用“警察蓝”守护“生态绿”
散步捡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警民接力共同守护
“警察叔叔,我们捡到一只小鸟,它可能是保护动物!”近日,小学生小东(化名)和家人捧着一只羽翼未丰的雏鸟,向城东派出所求助。经专业人员鉴定,这只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
据了解,小东一家晚饭后在小区周边散步时,意外发现了这只落单的红隼雏鸟。初见这只可爱的雏鸟,孩子们喜爱不已,家人也曾动过将其留养的念头。然而,通过手机查询确认幼鸟可能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后,小东立刻想起了新昌公安民警在校园“生态警务”课上的叮嘱:“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孩子的坚持下,一家人带着红隼雏鸟迅速前往派出所寻求帮助。
当晚,在民警的联系下,这只红隼雏鸟被送至野生动物专业救助站,待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自然。
暴雨夜迷途
儒岙警民送领角鸮幼鸟“归巢”
“警察同志,快救救这只小猫头鹰!”近日,儒岙派出所生态警长在安山坪村附近巡逻时,村民潘某抱着一个纸箱焦急地拦下了警车。
事情追溯至前一晚,暴雨倾盆,潘某在自家院落角落发现一只蜷缩的猫头鹰幼崽,该幼鸟尝试振翅却无力飞起,在风雨中瑟瑟发抖。潘某立即将其转移至纸箱,并提供水和食物悉心照料。“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们不敢随意处置,生怕伤到它。”潘某向民警解释道。
民警随即对幼鸟进行检查,发现其翅膀无明显外伤,但因暴雨冲击与体力透支,精神萎靡,便迅速联系新昌县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点,经专业人员鉴定,该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目前,在救助点的精心护理下,领角鸮状态已明显好转,待完全康复后将放归自然。
今年以来
新昌公安积极构建
全民参与的生态保护网络
不断强化
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与执法力度
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让我们携手共筑生态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